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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银行信用卡积分规则
为回馈昆仑银行信用卡持卡人,昆仑银行对广大信用卡持卡人持卡消费或参与活动给予积分奖励并提供礼品兑换,具体规则如下:
一、基本规定
1.昆仑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刷卡消费,即可按照信用卡计算方式累积积分,并可根据昆仑银行规定兑换相应的实物礼品、电子礼券、服务等(以下统称“积分礼品”)。
2.昆仑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如有下述情形之一,昆仑银行有权取消其参加积分活动资格,或对其账户已记积分予以调整:违反反洗钱规定,存在套现、欺诈行为,涉嫌利用虚假交易骗取积分(包括为他人交易刷卡的)、所持昆仑银行信用卡被我行止付、停用或限制使用、自行注销、卡片逾期状态的、由于系统原因导致积分计算错误的、违反《昆仑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违反《昆仑银行信用卡章程》或本积分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3.昆仑银行有权要求持卡人提供消费交易发票、购买凭证等材料,以查实交易真实性;如持卡人无法提交相关材料,昆仑银行有权不授予持卡人积分或采取扣回积分措施;一旦查实持卡人为虚假交易获取积分兑换套利的,昆仑银行有权采取冻结积分、积分清零、冻结卡片、收回卡片等措施,并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如前述行为可能构成犯罪的,昆仑银行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司法机关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4.信用卡积分为昆仑银行对持卡人刷卡消费的回馈项目,在兑换取得积分礼品前并不构成持卡人资产,积分不可转让给其他持卡人或任何第三人,任何转让对昆仑银行均不产生效力。
二、积分累积规则
持卡人使用昆仑银行信用卡在宾馆、酒店、餐饮、娱乐、百货公司、其他零售商店类等标准类商户的刷卡消费可累计积分。但下列项目不予计算积分:
1.支付循环信用利息、年费、逾期缴款所衍生的费用(如违约金、利息)、预借现金的手续费、《昆仑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收取的各项费用。
2.通过本行或其他银行柜台、自动提款机进行的预借现金或溢缴款领回交易。
3.通过代扣代缴方式支付的相关费用以及刷卡代他人支付的交易;
4.低扣率、零扣率及特殊类型商户不计算积分,包括但不限于:超市、大型仓储式卖场、水电煤缴费、加油、交通运输售票、助农还款、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非营利性教育机构、非营利性慈善及社会福利机构等类的商户消费。
注:商户类型以商户刷卡POS机设定的商户类别码为准,若出现商户类别码与商户实际类别不符,请咨询商户及收单机构(即该POS机布放银行),不予计算积分的商户类别代码详见附件列表。
5.通过支付宝、财付通、京东或快钱等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在线转接交易。
6.灵活分期、账单分期业务;
7.其他昆仑银行指定的不进行积分的交易或商户。
所有商户类别代码及名称参考中国银联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规定,如由于商户未按照中国银联规定安装银行卡受理机具、导致不应给予积分的交易计算了积分的,昆仑银行有权扣除持卡人的该部分积分,如因收单行或商户未正确按照中国银联规定设置商户类别以致影响积分累计的,昆仑银行不承担责任。
三、积分的计算方式
1.信用卡积分包括基本积分和奖励积分。
2.基本积分为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每消费人民币1元积1分。
3.奖励积分是鼓励持卡人特定消费、用卡或使用有关产品或参加活动并符合奖励条件而额外计算的积分,分为总行级奖励积分和分行级奖励积分。奖励积分按积分奖励类活动所公布的活动条款计算和使用。
4.积分在该笔消费的银行记账日的次日生效。
5.持卡人生日当月,有积分消费可享受双倍积分。
6.持卡人主卡及附卡的积分合并计算,附卡消费产生的积分累积到主卡;同一主卡持卡人名下的多张信用卡积分合并计算。
7.因任何理由将刷卡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退还、或因签购单争议、或其他原因而退还款项者,昆仑银行将扣除原先通过此笔交易取得的积分。
四、积分有效期
昆仑银行钻石信用卡及白金信用卡积分在卡片有效期内常年有效,其它等级信用卡积分有效期为2年;信用卡换卡或到期续卡后,原卡内消费积分将自动更新至新卡账户,销卡后卡内积分将自动清除且无法重新恢复使用。
五、积分查询方式
持卡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积分余额:
1.信用卡对账单:对账单显示截至账单日的积分余额;
2.昆仑银行网站:登录creditcard.klb.cn查询积分余额;
3.微信:通过在昆仑银行微信服务号对话界面回复积分查询服务序号或者点击“账户查询—我的积分”,可查询积分余额。
4.手机银行:通过昆仑银行信用卡APP查询积分余额。
5.客服:通过我行信用卡客户服务热线95379,可查询积分余额。
6.积分商城:在我行网站“信用卡积分商城”注册成功的会员,点击信用卡积分余额查询,在已选择的的信用卡后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询到相关信息。
昆仑银行将根据业务发展,对积分查询渠道进行调整、补充或完善。如持卡人对积分交易明细有疑义,可致电信用卡客户服务热线查询。
六、积分使用规则
1.积分兑换由主卡持卡人提出申请,附属卡持卡人不可申请。
2.各项积分兑换方式或项目、兑换标准、兑换规则均以最新积分活动公告或目录为准。
3.积分兑换申请一经提交,我行受理后,所需积分将从指定积分账户中扣除,恕不接受更改或取消。
4. 若持卡人所兑换的积分礼品发生了相应税款由持卡人自行承担和申报。
5.积分仅限于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让予其他持卡人或任何第三人。
七、积分兑换方式
基本积分和总行级奖励积分可在昆仑银行信用卡积分商城兑换相应的积分礼品;分行级积分在分行的积分商城、合作商户或线下兑换相应的积分礼品,兑换方式、兑换标准、兑换规则均以各分行活动公告为准。
基本积分和总行级奖励积分兑换有以下两种方式:
(1)通过信用卡积分商城可兑换积分礼品,申请是否成功将视持卡人积分是否足够扣减、礼品库存情况及网络状况确定。
(2)昆仑银行钻石信用卡及白金信用卡持卡人可拨打我行信用卡客户服务热线95379兑换礼品。
八、积分礼品兑换
1.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可依照本规则申请兑换积分商城礼品,可兑换的积分礼品以商城最新公布信息为准。
2.兑换申请方式:持卡人登录积分商城,注册用户/登录,选好积分礼品后,按提示下订单,通过确认礼品数量、收件人、配送地址、联系电话等兑换信息,即可完成订单。
3.配送信息查询:兑换成功后,您可登录积分商城在我的订单中查询订单配送情况。
九、礼品及服务质量
1.积分礼品图片仅供参考,以实物为准,部分礼品颜色、花色随机发送。
2.积分礼品兑换属回馈活动,不提供发票。若非质量问题,所有积分礼品均不可退货、换货、退款、退积分或兑换现金。如所兑换的积分礼品在运送过程中毁损或积分礼品本身有质量问题时,持卡人须在签收日起的 7天内致电礼品包装上注明的礼品供应商销售热线提出换货申请,超过7天将不予受理。退回时,请务必保留原包装及包装内所有物件(包括内附说明书及相关文件等)。
3.非实物礼品如短信、电子券等发送至持卡人指定的手机。通过积分兑换的电子券等均有使用期限及适用范围等使用规定,持卡人须按其规定使用。违反规定致使无法使用的或超过使用期限无法使用的不得退换。
4.实物礼品由各积分礼品供应商邮寄到持卡人预留昆仑银行的信用卡的邮寄地址,在此期间请保持联系电话通畅,以便配送人员联络送货。请在兑换申请前一周核实邮寄地址、邮编、手机号码,确保信息的正确及完整。因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有误或无人签收、电话无人接听等情况造成的礼品配送延误由持卡人自行承担。如兑换后2 个月内没异议,则视为礼品已签收。
5.为保护持卡人的权益,所有礼品务必由持卡人本人亲自签收或指定他人代为签收(签署代收人全名)。持卡人或代签收人在签收礼品时应当场检查礼品的完好性,若存在质量问题或缺损可拒绝签收。
十、法律关系
积分商城所提供的礼品及服务,由银联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昆仑银行与其并无合伙、经销、代销、代理和保证的关系;如持卡人与供应商就其提供的礼品或服务质量有争议的,昆仑银行将协助持卡人与供应商联系,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一、修改及终止
昆仑银行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或修改相关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计分规则、礼品及兑换标准等),并经相关途径(如昆仑银行网站、对账单、短信、报刊或各分支网点等)公告一定时期后生效,不再另行通知持卡人。
持卡人有权在昆仑银行公告期间选择是否继续使用信用卡及相关服务,如果持卡人不愿接受昆仑银行公告内容的,应在昆仑银行公告施行前向昆仑银行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如果持卡人未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视为持卡人同意相关调整,变更后的内容对持卡人产生法律约束力,若持卡人不执行变更后的内容,昆仑银行有权选择终止本服务。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
附件:不予计算积分的商户类别代码
商户大类 | 商户小类 | MCC范围 |
优惠类 | 超市、大型仓储式超级市场 | 5411 |
水电煤气缴费 | 4900 | |
加油 | 5541 5542 | |
交通运输售票 | 4111 4121 4131 4511 4784 | |
减免类 |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 8062 8011 8021 8031 8041 8042 8049 8099 |
非营利性教育机构 | 8211 8220 8351 8241 | |
非营利性慈善及社会福利机构 | 8398 | |
助农取款 | 对应于126号文的第一类商户 | 9703 |
对应于126号文的第二类商户中的房产汽车销售类 | 9704 | |
对应于126号文的第二类商户中的批发类 | 9705 | |
对应于126号文的第三类商户 | 9706 | |
对应于126号文的第五类商户 | 9707 |